投诉举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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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范围:

1、举报对象限于公司员工或所属企业。
2、受理违反法律法规、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操守行为的举报投诉。
3、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作风建设各项要求的投诉举报。

举报人责任:

1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;
2、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,不得陷害他人。
3、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监察部门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构成犯罪 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受理提示:

1、提倡署名举报,特别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。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,优先办理,及时回复;

2、对实名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;
3、对实名举报,收到举报后3个工作日内,由集团监察室专人与举报人联系沟通,正式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,并将调查结果和举报人沟通;
4、经查实存在问题的员工和单位,我们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反映人姓名
单位/地址
手机号码
身份证号码
被反映人姓名*
被反映人单位*

公司A

公司B

公司C

公司D

公司E

被反映人职务
标题*
内容*(反映内容字数限制为2000字,如果不能详细反映出问题,请来信或来访!)
附件(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0MB字节。)